
石嘴山市惠农区人民检察院
SHI ZUI SHAN SHI HUI NONG QU REN MIN JIAN CHA YUA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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石嘴山市惠农区人民检察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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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年4月11日
石嘴山市惠农区人民检察院
SHI ZUI SHAN SHI HUI NONG QU REN MIN JIAN CHA YUAN
根据党章有关规定和院总支委员会《关于认真召开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的通知》(惠区检党总发﹝2018﹞14号)要求,6月15日上午,惠农区人民检察院第二党支部在院五楼党员活动室召开主题为“加强机关党建,深化作风建设”的专题组织生活会。会议由支部书记张金萍主持,支部全体党员参加,院领导以普通党员身份参会。
会上,张金萍书记首先通报此次组织生活会的准备工作情况,并代表党支部委员会进行对照检查发言,接着带头开展自我批评,其他党员逐个进行自我批评。每位党员都结合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专题治理和“作风建设深化年”活动,严格对照“五查五看”,紧密联系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实际,深入查找在思想、工作、管理、能力、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和现象,总结问题中的教训,深刻剖析了产生问题的根源,明确自己今后的努力目标和整改措施,积极认真地开展自我批评。每个党员自评后,其他党员对其进行评议,相互批评时党员都坚持原则,实事求是,不当老好人、不搞无原则纷争,真正做到了“咬耳扯袖红脸出汗”。
随后党支部书记张金萍根据党员自评和互评情况,对本支部每名党员的思想、工作、学习等情况归类进行讲评,指出存在的问题,提出改进的建议。她强调,以后的组织生活会,大家要更加积极的来开展相互批评,大胆而不敷衍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,这样才能使大家更加全面、深刻的认识自己,改进缺点。
最后韩宏军副检察长对此次组织生活会情况进行了总体评价。他指出,此次组织生活会会前党员准备充分,开会气氛民主、和谐。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环节,每个人态度端正,实事求是,既勇于剖析自己,又敢于批评他人;既充分肯定成绩,又重点指出问题;既有思想交锋,又有感情交流,充分体现了党内民主、增强了党内同志的交流,又让党员真正受到一次严格的党内生活锻炼。希望支部今后的工作继续坚持党组织生活的政治性、原则性,改进党组织生活的形式,丰富党组织生活的内容,以此带动检察工作的创新发展。